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標準 |
發布時間:2019-06-06 17:33:19 作者:admin 瀏覽次數: |
目錄:
1. 范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內容 5.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信用等級及表示方法 6.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流程 7.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報告的撰寫 8. 信用評價數據、信息的建檔及保密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的內容、信用評價等級與表示方法、評價流程、信用評價報告的撰寫要求以及信用評價數據、信息的建檔及保密。本標準適用于對建筑裝飾用門窗、地板、陶瓷、衛浴、五金、石材、涂料、燈具、家具、櫥柜、壁紙、飾品、吊頂等各類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信用評價活動。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T 22116 企業信用等級表示方法 GB/T 22117----2008 信用 基本術語 GB/T 23793—2009 合格供應商信用評價規范 GB/T 26819-2011 企業信用主體標示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GB/T22117----2008 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3.1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 生產銷售建筑裝飾用門窗、地板、陶瓷、衛浴、五金、石材、涂料、燈具、家具、櫥柜、壁紙、飾品、吊頂等的獨立法人單位。 3.2 評價主體 本標準的評價主體為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和協會下屬的專業委員會以及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北京信構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3.3 評價對象 受評主體,即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 4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內容
4.1 評價內容對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信用評價包括以下內容: ——企業基本信息; ——宏觀環境分析; ——行業政策行業環境分析; ——企業經營及競爭能力; ——企業管理; ——企業財務狀況; ——其他。 4.2 指標項 指標項名稱、權重及說明見附錄A。 5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信用等級及表示方法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信用等級應達到BBB以上,包括AAA、AA、A和BBB四級。 AAA: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經營的穩定性極強,對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能夠提供極強的安全保障,盡管環境因素可能會發生變化,但這些變化對供應商的影響不會從根本上損害其相當穩定的發展趨勢,違約風險極低。 AA: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經營的穩定性很強,對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能夠提供很好的安全保障,環境因素發生不利變化時其穩定性可能會受到影響,但違約風險很低。 A: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經營的穩定性較強,對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能夠提供較好的安全保障,對于抵御環境發生不利變化時的能力較弱,但違約風險較低。 BBB:在正常條件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在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時可以提供充足的安全保證,但發生不利經營環境時,存在或有違約風險。 BB:在正常條件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在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時可以提供部分的安全保障,發生不利經營環境時,存在一定違約風險。 B:在正常條件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在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時不能提供充足的安全保障,發生不利經營環境時,違約風險較大。 CCC:在正常條件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時不能提供保障,發生不利經營環境時,違約風險很大,有一定違約損失,經營能力受到影響。 CC:在正常條件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不能保障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發生不利經營環境時,違約風險很大,違約損失較大,經營能力受到嚴重制約。 C:在正常條件下,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基本不具備履行相關經濟和社會責任的能力,發生不利經營環境時,違約風險很大,違約損失很大,基本喪失經營能力。 6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流程
6.1 總則評價主體應履行盡職調查義務,確保信用評價過程公平、公正。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流程一般包括受理申請、信息核實、信用等級評定、結果公示、跟蹤復評等程序。 6.2 受理申請 專業委員會在接收到評價對象申請后,應初步審核申請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對不完整項要求受評企業補充完整后接受申請信用評價要求。 6.3 信息核實 專業委員會應對評價對象提供的各類信息進行甄別和核實,對信息真實性進行分析。 專業委員會的信息核實方式包括: ——函電確認; ——數據分析; ——數據庫查詢; ——實地考察; ——其他。 6.4材料交接 專業委員會將核實后的相關材料移交至北京信構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信構公司進一步確認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若發現材料存在問題反饋回專業委員會,由專業委員會根據信構公司提交的企業材料問題匯總報告進一步確認核實。 6.5 信用等級評定 6.5.1 初評 北京信構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根據行業分工和專業背景成立信用評價小組,信用評價小組不少于兩人。 信用評價小組根據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內容,對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基本條件、宏觀環境行業環境對企業的影響、經營管理能力、企業競爭力、財務狀況等進行分析,撰寫信用評價報告,并提出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信用等級建議。 6.5.2 等級確定 北京信構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在內部設立信用評價委員會,由5名以上相關專業人員組成。 信用評價委員會對信用評價小組提交的信用評價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提出評審意見,確定評價對象信用等級。 如果信用評價委員會無法確定信用級別,則暫停信用評價委員會工作,將信息反饋給信用評價小組,由信用評價小組重新整理、核實相關數據,直到信用評價委員會能確定信用等級。 北京信構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將經信用評價委員會確認等級的信用評價報告提交至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行業信用評價辦公室,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行業信用評價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信用評價報告及信用級別進行最終審核,中裝協秘書長辦公會研究后確定企業信用級別。 6.6 結果公示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在中裝新網上公示,并接受會員和社會公眾的咨詢評議和監督。評價結束10個工作日內,將評價結果報送商務部信用處和國務院國資委備案,并在中國反商業欺詐網上公布。 6.7 跟蹤復評 在信用評價結果公布之后,北京信構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在信用評價結果有效期內進行定期跟蹤,對相關信息進行及時更新。 信用評價結果有限期為三年,三年有效期內每年進行一次跟蹤復評;若跟蹤復評時發現某些因素致使評價對象的信用等級發生變化,北京信構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需及時調整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信用等級并提交至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行業信用評價辦公室,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行業信用評價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信用評價報告及信用級別進行最終審核,中裝協秘書長辦公會研究后確定企業信用級別。 7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報告的撰寫
7.1 基本要求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報告應當采用易懂、簡練、平實的語言,不能有誤導性語句,評價結論的標識和符號應有明確解釋。 對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的信用風險應當盡可能做定量分析,無法進行定量分析的,應當有針對性地做出定性描述。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報告應加蓋評價主體公章。 7.2 報告內容 7.2.1 報告的結構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信用評價報告內容包括封面、聲明、概述、正文、評價結論及附件等。 7.2.2 封面 報告封面應包括以下內容: ——報告編號; ——報告名稱; ——評價對象名稱; ——評價主體名稱; ——出具報告時間; ——其他。 7.2.3 聲明 報告聲明應包括以下內容: ——表明報告內容公正、合規的說明性文字; ——對跟蹤評價的說明; ——自愿接受監管的聲明; ——其他。 7.2.4 概述 報告概述應包括以下內容: ——評價對象名稱; ——信用等級; ——評價小組成員; ——評價主體的名稱; ——企業概述; ——企業優勢; ——關注點; ——出具報告時間; ——其他。 7.2.5 正文 報告正文應包括以下內容: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基本信息; ——宏觀環境分析;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所屬行業環境分析;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基本經營及競爭能力;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企業管理; ——建筑裝飾材料供應商財務狀況; ——其他。 7.2.6 評價結論 報告評價結論應包括以下內容: ——信用等級; ——對該等級含義的明確解釋。 7.2.7 附件 報告附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信用級別分類及釋義; ——近年度主要財務數據及財務指標; ——企業與所屬行業主要財務指標對比; ——其他需要附加的資料。 8 信用評價數據、信息的建檔及保密
評價主體建立檔案及其管理制度。對用于信用評價的數據和信息,包括復印件等資料進行分類、建檔保存。評價主體應嚴格保守其所獲取的保密信息,應對相關保密信息單獨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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